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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学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5日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高质量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做好医学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一)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

党支部应向毕业生党员转发组织部/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撰写发布的《致2025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寄语毕业生党员坚守初心使命、永葆先锋本色。毕业班党支部应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系列活动,创新毕业生党员教育形式,开展一次毕业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普遍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毕业生党员的政治意识、身份意识和廉洁意识,引导毕业生坚定理想信念,在后续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持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爱国荣校教育

党支部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领航,激励毕业生党员牢记“国之大者”,在新岗位上继续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精神,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三)加强毕业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

党支部应引导毕业生党员遵守党规党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文明安全离校中争作表率。强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和提醒毕业生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要求毕业生党员积极参加转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好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开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教育

党支部应准确统计2025届毕业生党员数量,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毕业生党员全面把握组织关系转移流程和具体要求。特别是要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毕业生党员因转移组织关系不及时,成为“口袋党员”“隐形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开展反面案例剖析,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教育。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自2022年5月起,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福建省内、省外党组织均可以使用“党员e家”—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办理线上转移手续,无需使用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但要确保组织关系转移申请已提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审核。毕业生党员党费应交至申请转移当月。

对于接收单位党组织无法进行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移的,毕业生党员可采用线下组织关系转移方式,即离校前向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申请开具介绍信(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一般为90天)到拟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支部应根据《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附件1)和毕业生就业计划,指导、督促毕业生党员与就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移去向,签署《厦门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附件2),建立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台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往家庭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未及时申请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班辅导员、党务秘书(组织员)应予以提醒。

3.加强毕业生党员跟踪联系

党支部应指导毕业生党员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监督。进行线上转移的毕业生党员,要提醒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办结线上审批程序。开具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在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后,要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照片上传至在线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VHZmQ1ZDcGNQUFZI回执联原件由毕业生党员自行保管。

请各个支部督促毕业生党员详细填写厦门大学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在线表格)(附件3) https://kdocs.cn/l/chFFOwWA848p,在今年做党统工作时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统计上交。

(二)做好延期毕业学生党员管理工作

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前,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本单位学生党员实际,将他们编入正常运转的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对于延期毕业的预备党员,要按照规定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延期毕业学生党员完成学业后,应及时申请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经所在学院党务秘书(组织员)在《离校通知单》签字盖章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未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三)做好因私出国(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毕业生党员应在因私出国(境)前(一般指持私人护照出国、持私人港澳台通行证出境)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然后向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申请保留组织生活(党籍)手续。在国(境)外超过5个月及以上的,回国(入境)后应及时申请恢复组织生活(党籍)。

对于因私出国(境)后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处置。

(四)做好违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定党员的处置工作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内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毕业离校后,拒不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置。

三、做好毕业生入党材料归档及交接工作

1. 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根据其预备期表现情况,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离校时间距离入党时间或上次培养考察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单独出具一份考察意见,内容及时间填写至毕业离校当月,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加盖公章后归档,以便新单位党组织接续培养教育。

2. 对于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对其继续培养考察至毕业当月,将《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完整。离校时间距离上次培养考察时间不满6个月的,继续在考察表上填写一次培养考察意见,内容及时间填写至毕业离校当月,并将截至当下发展阶段的入党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思想汇报等入党材料进行归档。

3. 对于在校期间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入党申请人,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等材料归入学生档案。

在毕业生党员档案转递过程中,应对发出的党员档案材料登记备查,完善档案交接手续,确保党员档案材料转移规范有序。严禁毕业生党员本人自带党员档案材料。

除上述流程外,管理员还需在“党员e家”平台中对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完成相关操作。毕业去向为福建省省内的,需进行“发展人员转移”操作;毕业去向为福建省省外的,需进行“终止发展”操作。

 附件1 厦门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

 附件2 厦门大学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承诺书.docx

 附件3 厦门大学2025年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xlsx

 附件4 厦门大学2025年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须知.docx


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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