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医学院关于2025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3日浏览次数:

各同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1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5级各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需自行完成“人脸比对”核验:

核验采用“人脸识别”等技术,依托手机云闪付小程序“厦大数字校园卡”相关服务实现,请各新生自行下载程序于92917:00前完成核验(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其中国际生需要在9月29日11:00前工作时间(9:00-11:00、14:30-17:30),学生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到爱礼北楼研办216找洪老师线下进行“人脸识别”工作。

二、新生需提供学术诚信核查材料:

1.各新生需在9月29日11:00前提交本科(或硕士)教育以来至入学前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原件(原件务必要标注好学生班级和姓名,以便学院审核结束后返还,电子期刊不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每位同学都需要填写学术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双面打印(详见附件3、4,国内生填写中文版,国际生可填写英文版),由各班级副班长提供材料收集明细(附件5)并集中收齐纸质材料交给医学院研究生办(爱礼北楼216室)洪老师。其中附件5的序号要用铅笔标注在对应学生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中方便学院核查,请副班长仔细统计后电子版于9月29日11点前发送至hongzixi@xmu.edu.cn邮箱,纸质版在9月29日11点前提交至洪老师处。

2.学术成果复印件的要求:学术论文:刊物封面、论文首尾页;出版的专著、教材、研究报告:封面、目录(含版权页);已获得的发明专利:专利授权书;其它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参照以上三项提交。

3.研究生办对研究生提供的学术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新生本人,复印件由学院留存。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_闽教学〔2025〕14号.pdf

 附件2. 厦门大学2025级新生“人像比对”核验工作说明.docx

 附件3. 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中文版).docx

 附件4. 厦门大学研究生新生学术诚信承诺书(英文版).docx

 附件5.新生资格核查明细.xlsx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