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材料评审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专家组审核
材料审核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外语水平满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150分、综合素质满分值150分,按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并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审核原则如下:
外语水平(100分):参照相关英语水平等级考试的分数;
综合素质(150分):包括个人获奖情况、学习经历和专家推荐信等。
专业能力(150分):考查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学术背景(应届毕业生考查发表文章、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往届考生考查近三年主持课题、发表文章、硕士学位论文等与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的相关性)。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4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的为准。
(二)考核内容
考生需独立进行PPT汇报,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汇报和答疑),主要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考核(70%)。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综合能力考核(10%)。考查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
(3)外语能力考核(20%)。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和理解能力等。
(4)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考核形式
现场复试。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考生最终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50%+复试考核成绩×50%,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四、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请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请最晚于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寄送到学院。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电话:+86(0)592-2188690
邮箱:yxyyjs2@xmu.edu.cn
网址:https://med.xmu.edu.cn/index.htm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医学院爱礼楼213办公室
邮编:361005
六、其他事项
本选拔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