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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关于2025级研究生调档函、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迁入等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4日浏览次数:

2025级研究生:

医学院研究生调档函、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迁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学生档案

2025级研究生新生务必按学校要求(详见我校招考办调档函,按照要求办理),在2025730日之前将密封并盖章的个人档案通过EMS途径或机要渠道寄至我院(坚决杜绝使用其它快递,否则在收转过程中出现意外概不负责)。

具体信息为: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医学院爱礼北楼217办公室,邮编361102

联系人:邱超超老师(收)

联系电话:0592-2880589

其中,党员档案应随个人其他档案材料一同寄发。请务必注意,我院不接受开学自带档案。

二、关于户口

2025级研究生新生,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根据自身意愿可迁可不迁。若迁,户口迁移证开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详细规定请咨询厦大派出所:0592-2188976

三、关于党组织关系

2025级研究生新生中的党员,务必按照以下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厦门大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福建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从福建省内转入厦门大学的党员,采用组织关系“系统线上转入”申请方式,无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只需在“厦门党建e家”平台(http://www.xmdjej.gov.cn)或“党员e家”—福建省党员教育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党员e家”平台)进行网上接转,当前两个平台已在组织关系接转模块上开通数据对接。

1.厦门市内党员申请转入。党员登录“厦门党建e家”(http://www.xmdjej.gov.cn)→选择“组织关系接转”→接转类型选择“省内”→填写接收地党组织(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填写拟转入党支部名称(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2025级新生临时周转委员会)→填写转出原因、交纳党费时间等信息→提交申请,等待党组织逐级审批。

也可以通过“厦门党建e家”微信公众号→选择“微服务”→选择“组织关系转移”→选择接转类型“省内”→填写接收地党组织(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填写拟转入党支部名称(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2025级新生临时周转委员会)→填写转出原因、交纳党费时间等信息→提交申请,等待党组织逐级审批。

2.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党员申请转入。党员下载登录“闽政通”App,搜索“党员e家”小程序→点击“服务”→选择e党务“关系转接”→选择“接收地类型”为福建省→选择拟接收组织(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2025级新生临时周转委员会)→填写“转出时间”→填写“党费交至”时间→填写“转出原因类型”→填写“转出原因”→点击“提交”,即可发起线上转出流程,提交后由各级党组织管理员进行线上审批。党员要提醒转入单位及时办理和确认线上审批程序。

(二)福建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程序

从福建省以外转入的党员,采用组织关系“系统线上转入”与“持纸质介绍信线下转入”相结合的申请方式。

1.系统线上转入

“党员e家”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已与全国管理系统对接,正式启用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方式。省外新进党员请参照原单位党组织的通知要求,在指定系统中发起党员组织关系跨省线上转入申请,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申请转入基层党委的,拟接收党组织为“中共厦门大学医学院委员会”(务必精确到基层党委)。党员要提醒转入单位及时办理和确认网上审批程序。

2.持纸质介绍信线下转入

若省外新进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无法发起跨省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入申请或党员本人为处级以上干部和涉密人员等情况,仍采用持纸质介绍信线下转入方式。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组织开具,介绍信抬头: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或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厦门大学医学院党委。到校后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纸质介绍信交到转入单位党组织。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权限规定,不接收不具备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工委)下属基层党委,党支部、党总支〕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接收超过预备期未转正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接收有效期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新进党员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到,在“党员e家”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按时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四、团组织关系

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申请

转入组织:共青团厦门大学医学院2025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五、注意事项

应学校奖助学金发放要求,非2025届应届考取我院研究生的同学(指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待就业至第二年考研的),除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非在职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在档案从寄存单位转出前办理,否则可能无法办理)

1.若学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以下A、B两种材料提供一种):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2.若学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以下A、B、C三种材料提供一种):A.有工作单位者,提供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落款日期为2023年9月之后);B.无工作单位者,提交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应体现“单纯”二字);C.无工作单位者,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非村居委会)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证明文件。

3.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不迁移档案,若档案人事关系已转到我校,但实际为非脱产学习的,不参与奖助学金的发放。

另,办理贷款的同学,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准备材料。

若有疑问可在新生QQ群在线文档中提问。


厦门大学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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