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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中心马永慧发表人脑类器官伦理治理新成果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7日浏览次数:

近日,医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马永慧副教授与新加坡国立大学Julian Savulescu教授、河南医药大学罗会宇副教授团队联合在国际科研诚信与伦理领域权威期刊Accountability in Research上发表题为“The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and the ethical governance of human brain organoid research”的研究论文。

该研究聚焦于人脑类器官技术快速发展所引发的伦理治理困境。随着类器官在神经复杂度、功能整合及嵌合体等方面取得突破,其未来是否可能发展出意识或感知能力仍存在显著科学不确定性,而现有监管框架(如ISSCR指南)对此缺乏专门应对。文章系统引入预防原则作为分析工具,并明确主张“弱预防原则”更具适用性,即无需等待确凿科学证据,而应针对潜在严重风险采取与可能性相称的、可调整的预防措施,反对“强预防原则”下的过度禁止。

在理论层面,文章深入剖析了脑类器官伦理治理的几大挑战:相似性推理的认知局限证据强度与道德保护之间的张力,以及制度实施中的“伦理清洗”与“伦理倾销”风险。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三大实践路径:一是动态分级监管,依据明确的触发指标,如持续复杂振荡活动、伤害性通路形成、嵌合体整合、闭环交互系统等,启动不同层级的伦理审查,并随科学进展动态调整;二是比例原则指导的保障措施,通过“红绿灯”分类、强制独立审查、定期报告及定期复审等机制,确保限制与风险相称,不阻碍创新;三是加强国际协调,推动多层级共治,防止因各国监管差异导致的伦理倾销,并呼吁WHO等国际组织参与标准建设。文章还结合中国2025年《人源类器官研究伦理指导原则》等具体政策,论证了预防原则如何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设计,强调伦理治理应在“过度限制”与“伦理自满”之间取得平衡,以负责任的方式促进科学创新。

医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黄筱雅为本文第一作者,马永慧副教授为通讯作者。马永慧现任厦门大学医学院生命伦理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生命伦理学、科技伦理与治理等。马永慧同时担任Nursing Ethics,BMC Medical Ethics, Asian Bioethics Review 等多个国际期刊编委,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三项,已在 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Bioethics, Neuroethics 等国际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在《伦理学研究》等中文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

(文字:马永慧 审核: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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